各股、室、所、办公室:
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:
解聘:邓颂辉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;
骆薇媚同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。
聘任:骆薇媚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(试用期一年);
邓颂辉同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(试用期一年)。
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